聚众淫乱罪;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朱子建 时间: 2025-01-22 19:14:04 来源: 朱子建 | 济南律师事务所网 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一条 【聚众淫乱罪;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】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,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 上一篇:消防责任事故罪;不报、谎报安全事故罪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朱子建普法讲堂 下一篇:盗窃、侮辱、故意毁坏尸体、尸骨、骨灰罪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朱子建 案例推荐 律所环境1 律所环境2 律所环境3